权利

阅读感悟 - 关于三权分立

我最近半年左右有好些感悟,会慢慢抽空写下来。
 
今年美国国庆节的那个长周末(7月4日左右),我去内华达州的首府Reno呆了4天。我是吃不来除中餐以外的各种食物的,所以吃饭的时候我主要去市中心附近的台湾餐馆“台北101”(以及东北部一间韩国餐馆),一边吃饭一边用手机翻《维基百科》(我个人是非常喜欢在无聊的时候看维基百科来打发时间)。
 
那几天我经常在维基百科翻阅的就是关于美国三权分立原则、美国立国之初的一段历史、以及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些著名案例的判决。在那几天的随手翻阅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就是美国最高法院做的各种判决:
 
  • 有关黑人权益的判决
    • 斯科特诉桑福德案(1857):如果没有后来的宪法修正案,该案的判例将决定黑人一直处于次等地位,即使奴隶全部解放也不能改变。该案的判决严重损害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威望,更成为美国南北战争的关键起因之一。该案的判决不符合历史潮流。
    • 普莱西诉弗格森案(1896):对此案的裁决标志着黑人和白人之间“隔离但平等”原则的确立。
    • 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1954年):终止了美国社会中存在已久白人和黑人必须分别就读不同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现象。
    •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1966年):防止警方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判决。也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的来源:“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得到律师的帮助和建议;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在场;如果你希望聘请律师但却雇不起,法庭将为你指定一位律师。”
  • 有关同性恋权益的判决: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美国的政权架构很稳固!在三权分立这个体系下,虽然行政(总统)、立法机构(国会)经常干些鸡鸣狗盗之事(例如小布什领导下的伊拉克战争等等),但是,作为司法机构的美国最高法院,虽然也时不时做些错误的判决(例如“斯科特诉桑福德案”),但从大的潮流来讲,美国最高法院做的判决都是与时俱进、顺应时代潮流、合乎人权、合乎自由的。因此,哪怕行政、立法机构时而做些让人讨厌的事情,但是在这个三权分立的架构下,行政、立法机构还是无法肆意乱来,而且整个社会政策是逐步朝着更尊重人权的方向进步、发展的。
 
想想中国历朝历代,纵有英雄无数,各种内宫、外戚、宦官、藩镇等乱政之事却存出不穷,没有止境。因此,我看好美国的政治制度,也愿意在这种制度下生活,虽然它不一定是最好的、最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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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真正拥有过的权利——选举权

== 事情前后 ==

周三(10月1日)晚上,用电脑整理个人资料。按照以前自己拟定的修改加拿大住址的细则在修改住址的时候,看到加拿大选举的网站,于是想起来马上加拿大要换届选举了。本来投票选举国家领导人对我而言是无所谓轻重缓急的,何况我不在加拿大已经快2年了,但是转而一想:作为一名新的加拿大公民,在好些方面表现好一点对未来也许会更有利(例如以后办理亲属团聚移民等);而且,本来就对加拿大颇有感情的我也想做个模范公民。于是乎,我填了一份海外公民申请在大选中投票的表格,并很积极地请在多伦多的同学帮忙将申请表格传真到政府相关部门。

第二天(周四)中午乘公司午餐时间去办汽车保险。办完后回公司的路上,在手机上看到一个来自加拿大首都渥太华的未接电话(之所以我一看到613的区号就知道是渥太华打来的的,是因为我有个很熟悉的高中师弟在渥太华生活)。我以为是高中师弟打来的,所以并未在意(当然,如果是师弟打来的话,我当然希望他能有些好的消息和我分享)。下午上班的时候,我拿出电话来看看,才注意到还有一个语音留言。听了那个语音留言后,我才明白原来中午那个未接电话是加拿大政府机构工作人员从首都渥太华打来的。工作人员在留言中告诉我说收到了我注册参加选举的申请,但还需要我提交护照等文件。

我的好些个人证件、重要收据等都已经扫描成PDF文档,以备不时之需。晚上回家后,把加拿大护照、公民证等合并成PDF文档,通过FaxZero网站把这些文档传真到加拿大政府机构。

当天夜里入睡前,想起加拿大政府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这一事情,不由得回想起来我在大陆国内的那些岁月。想起来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时候,不论是我在成都工作、还是在北京工作的时候,不论我的工作表面上看上去怎么光鲜,我还是得乖乖地去有关政府部门申请一份暂住证,还是得低三下四地被相关部门在暂住证上写下一些自己觉得郁闷的文字,甚至我在成都的暂住证还要在同学的母亲帮忙下才得以顺利办成。于是,入睡前的我脑海中浮现出来一句话:未曾真正拥有过的权利!我感觉到我的某些权利受到了尊重,为此,我感谢加拿大。

第三天(周五)中午的时候,又接到来自渥太华的电话。原来是加拿大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没有注意到我前一天晚上补发的身份证明材料,于是又打过来就此事和我联系。我告诉她我前一天晚上已经把身份证明文件传真过去了。工作人员说她才注意到电脑系统里面有新的更新信息,如果还有问题的话,她会回头再和我联系。

== 感想 ==

有些权利(不是权力)我父母未曾真正拥有过,我也未曾真正拥有过。现在,我拥有了点原本属于我的权利。也许这权利还是虚无缥缈、还是微不足道,但至少,加拿大政府至少在表面上认真对待我的申请、并尊重我作为这个国家一分子的基本权利。

== 补充说明1 ==

我并非完全谴责国内某些现状。我从小到现在,包括以后相当一段时间内,都始终如一地支持中共对中国的绝对领导地位(国情使然),并始终认为中共的领导是最符合中国国情、最符合中国需要、最能保证中国稳定发展的。但是,在这种国情下,个体的权利在国内常常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 补充说明2:关于在北美免费收发传真 ==

在北美(指美国和加拿大),如果需要传真收发服务的话,在对传真服务要求有限的情况下,可通过eFax提供的免费传真接收号码收传真,通过FaxZero提供的免费传真发送服务发传真。

如果需要测试的话,可以在eFax注册一个传真号码,然后通过FaxZero给自己在eFax的号码发一个传真。关于网络传真,还可参阅我的文字《Skype和网络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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