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在加州第二次交通违规上庭

没精力详细写下,就用流水账的形式记录过程、分享有关经验教训。

  • 2014年10月26日:周日晚,在101高速Redwood City路段,被后面跟上来的警察拦下。警察告诉我说哥们你的车没续费吧?车牌上的sticker过期了都。我心里说你跟我开玩笑吧,我记得几个月前我就续费过了。警察说我先给你开个罚单,回头你去交管局把有关证明拿了去法庭跟法官取消罚单云云。领了罚单后把罚单塞在车里然后走人。

    后来看了下,罚单的截止日是2015年1月8日。该日之前要和政府部门联系处理罚单。
     

  • 紧接着第二个周末,又在Redwood City附近被警察拦下来了,还是说我sticker过期的问题。我拿出一周前拿到的罚单说我已经知道这事了,这是个误会,我已经跟交管局预约要去解决这个问题了。警察大哥还比较友好,没给我再开罚单,只是叮嘱我早点去交管局把这事搞定。
     
  • 2014年11月17日:按照之前在网上和交管局的预约,去交管局说我之前交费了但是没收到sticker。工作人员让我交了19块钱,领了新的sticker。随后把sticker贴在车牌上避免下次再被拦下。
     
  • 2015年1月5日:赶在1月8日截止日来临前,该日在网上提交一份罚单延期处理的申请,新的截止日是2015年2月9日。延期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觉得一直忘了跟交管局拿份关于sticker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实是因为自己对怎么正确处理这个罚单没有思路)。
     
  • 2015年2月9日:在新的截止日来临时,早晨去Redwood City的交通法庭预约罚单的出庭日期,约在了4月6日。没在网上预约的原因是网上只能预约到的我回国期间的时间。
     
  • 2015年4月6日:上庭。没有准备任何材料,只打印了之前在交管局交费的有关收据。

    上庭后首先没有做对的一件事情是:自己没有签署该次上庭有关材料(其他上庭的人员都签署了)。临时补签了一下,耽误了些自己的时间。

    法官不接受我准备的有关收据,告诉我说如果要取消罚单我需要和相关警察联系取得他们的认可云云。自己估计到因为我没有走规定的流程所以该次上庭不会有结果后,我跟法官询问是否可以延期再上庭。法官让我5月4日再上庭。
     

  • 2015年5月7日:忙忙碌碌间,该日忽然想起来自己错过了5月4日的上庭。于是上网看了一下自己的罚单处理状态,居然可以再申请一次开庭。新的开庭时间定在6月15日。
     
  • 2015年6月11日:该日去交管局花了5块钱打了一份车辆的缴费记录清单,随后去高速巡逻部门,请警官签字盖章同意取消罚单。

    我的习惯是所有材料保留电子版,所以见警官的时候是在手机上给他看扫描后的罚单(原件在我用电脑扫描保存后已经撕掉了)。警官问你为毛没有保留原件?你知不知道要原件??我只能说很抱歉,我不知道。警官还是比较友(sheng)好(qi)地从他们的档案里面找到那份罚单复印一份签字盖章了给我。
     

  • 2015年6月15日:上庭,出示警官盖章签字的文件,交了25块钱的有关费用,罚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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