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3日:从朋友那里买了一辆二手车:1997年的Ford Aspire,今日汽车过户。生平第一次拥有一辆自己的汽车。[1]
  • 四月
  • 五月
    • 20日:第三次路试,顺利通过。生平第一次拿到可自由上路的驾照。[2]
  • 六月
    • 8日:开车与张平强在温莎及周边地区闲逛,在Leamington附近因为超速被警察抓住。生平第一次吃交通罚单。[3]
  • 七月
    • 30日:因为6月8日的超速被抓,该日去Leamington的法庭上庭。生平第一次上庭。[4]
  • 八月
    • 12日(周四): 首次自己驾车去Toronto,当日晚返回。
  • 九月
  • 十月
    • 2日:第二次与温莎友人前往圭尔夫参加全加学联足球比赛 [5]
备注
[1] 关于此事件的记述,请参考文字《无标题 (1853)》。
[2] 关于此次路试的记述,请参考文字《无标题 (5515)》。
[3] 此日期引用自文字《记在加拿大第一次交通违规上庭》。
[4] 关于此次上庭过程的记述,请参考文字《记在加拿大第一次交通违规上庭》。
[5] 参考文字《2004-10-02:再战圭尔夫》。
  • 十一月
  • 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