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痛苦的几件常事

最痛苦的事发生在事关人生重大变故、选择之际。

痛苦指数:介于0到10之间,0为无痛苦,10为最痛苦。

不可接受程度:介于0到10之间,0为最易接受,10为最不可以接受。不可接受程度为10意味着很可能只有自我毁灭(自杀)才能摆脱这种痛苦困境。本人是鼓励不管也怎也要尽量活下去的,因此以下的“不可接受程度”最高也只能到9.9。

** 丧子之痛。痛苦指数:10;不可接受程度:9.5。

此处“子”指子女。在我看来,这是人生中最痛的事情。因此,为了父母们安心,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 丧国之痛。痛苦指数:9.5;不可接受程度:9.9。

丧国的感受,估计生不如死。

** 丧妻/丧夫之痛。痛苦指数:9;不可接受程度:7.5。

** 丧父/丧母之痛。痛苦指数:8.5;不可接受程度:5。

父母先逝是自然规律。

** 失恋。痛苦指数:7.5;不可接受程度:4.5。

** 高考失败。痛苦指数:4.5;不可接受程度:3.5。

** 孤独/寂寞。痛苦指数:4;不可接受程度:5.5。

** 良心受谴责。痛苦指数:3.5;不可接受程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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