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

[转] 掏出心来——站在巴金的铜像前

巴金 - 掏出心来每天都会想起巴金,因为每天都要路过巴金的铜像。我供职的这所学校是原东南大学附中(后来的中央大学附中),巴金是这个学校1925年的毕业生,校友们为巴金立了这尊铜像。

对这尊铜像,人们的评论很多,有人认为这是冷峻的巴金,有人认为这是愤怒的巴金,有人说表现了巴金的凝重,有人说这是「巴金在期望」。底座上□刻着巴金的题词:掏出心来。看到这句话,就会想到丹柯擎着那从胸膛里掏出的、燃烧着驱散了黑暗的心。巴金在痛定思痛后喊出这句「掏出心来」,真诚地希望文人不再以瞒和骗混世,人间不再有以逼迫别人说假话为乐的残暴。经历过不平凡年代的人,尤其是一个思想者,大约都会从这句「掏出心来」咀嚼出凝重来。

年轻时读过许多反映地下革命斗争的文学作品,敌人在审讯被捕的革命者时,无论是用「老虎凳」还是「灌辣椒水」就是想逼革命者说真话。人本当说真话,偏偏在黑牢的严刑下要「坚不吐实」。黑暗散尽,天终于晴朗,有人却不愿意说真话了。因为有人不想听真话,说假话也就成了时尚,直至说假话成性,即使你能营造出说真话的环境,让他说真话,他也未必能说、会说了。

中国人相处,感到够朋友,要讲点义气,就会说「我对你说句真话」,说真话就像请客一样,足以表示慷慨。过年说好话(有的地方叫作「年话」),甚至虚情假意,以讨吉利,这无所谓;可是官场积弊,以「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为训条,社会风气必定江河日下。如同「忠厚是无用的别名」一样,真诚和善良也成了「幼稚」的代名词。多少年间,总是说真话者罹祸,动辄沉冤几十年,株连一门,而没见谁因说假话倒楣。这,就是一种最有效的诱导。

站在巴金的铜像前,想起了另一个人,这就是同样在这所校园里读书的巴金的同学胡风,关于胡风的沉浮,似乎不必赘言。七十多年前,他们从这校园里走出去的时候,大约再也没想到各自在晚年回忆一生波澜时,会有那样严肃而沉痛的思考。作为文学家,他们都为「说话」付出了代价。

人的一生很短暂,不要再去操心自己的声音对别人而言是入耳还是不入耳,只要你发出的是真诚的声音;不必再计算自己的荣辱,只要你能想到社会的公正。我的朋友说,他一说假话脸就会红,我祝贺他身心健康,因为很多人早就丧失了这样的生理反应了。一个人有自尊,就应当害怕别人问「你为什么脸红?」,害怕儿孙问「你那时干了些什么」?害怕董狐和司马迁的直笔,害怕后来的杂文家拿自己当例子,害怕被写进后世的教科书……

富有喜剧色彩的故事总是可以随处听到。我常想,我们凭什么要求人家和我们作一样的选择?我们凭什么总以为每个人都会服从生活的公理?我们凭什么总以为都应当一样爱美好、爱善良,只说真话?比如,你有把握能让一个贪官变得纯洁吗?你有把握能让一个名利狂变得淡泊吗?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盲肠,可笑;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小心眼儿,更可笑。我想说的是:千万不要以为所有的人都与你一样率真。我们在这里谈说真话,一定会让一些人有所不快;也许他们又要居高临下地对我们说:「真话并不等于真理!」--不错,真话不一定是真理,但假话肯定不是真理!

[注1] 摘自《南方周末》99.7.9。作者吴非,原名王栋生,杂文家,南京师大附中语文特级教师。王栋生老师是我很尊敬的一位老师,他当时开设的选修课“小说欣赏”令我受益匪浅。敬请参阅作者刘阳的一篇相关文章“关于真话的难题”。

[注2] 今天,尊敬的巴金老先生的遗体告别仪式举行了。特转载一篇文字,以志纪念。学习巴老的说真话、“掏出心来”的思想。

[注3] 插图摘自龙虎网19日相关新闻“南师附中学生缅怀巴金逝世”。


[补充说明4] 原文标题为“无标题 (2838)”,现改为“[转] 掏出心来——站在巴金的铜像前”。2006-03-19 19: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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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去世

活了102岁的中国文坛巨匠巴金今天去世了。在此之前,他长期饱受病痛折磨,屡屡寻求安乐死,却屡屡遭到拒绝。

在他很需要以死来摆脱个人因为衰老和病痛所带来的痛苦的时候,为什么为了所谓的孝顺或所谓的民族文化旗帜等问题而非要他苟延残喘般地活这么久呢?让一个老头这样子活受罪受了好些年,这人道吗?

很多情况下,从死者自己个人的角度来看,他的死都是不可惜的、或是无遗憾的。如果死者死前完成了一项重要心愿,或者因为很快乐而感到“死了这辈子都不可惜”的话,那么他的死对他来讲不是痛苦,他的死是一种平静的死,甚至是一种很有满足感的死。这种死,对他来讲往往比最后让他老死或者死在病榻上要好得多。如果一个人面临巨大的苦痛,为了避免所面对的苦痛而选择死的话,对他个人来讲也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死亡也许是更好的选择。

黄继光、邱少云的死不也是死吗?在外人看来,他们死的时候都是要忍受剧痛、是很痛苦的。但他们的死,都是建立在个人主观意愿的基础上的,他们自己对于自己的死也是感到满足的,虽然很痛。为什么非要为了生而拒绝死呢?

一个人,如果不得不选择死的话,就让他去死吧,只要他的死不太伤害家人,能够尽量不违背道德、不危害社会、不危害他人就可以了。

人死了的时候,如果死者自己都能够很快乐、很安然地走了,旁人为什么还需要多此一举地为他惋惜什么呢?人终究是要死的。

所以,如果别人愿意选择死或者快要死了的话,我们作为旁观者,还是看开点为好。尽力而为,适可而止,而不要很刻意地阻止对方的选择。就像我在《<妙手仁心I>观后感之一:周若晴之死》一文里面所写的那样,“与其让若晴最后惨遭凌辱而死,还不如顺其自然,让她在白血病中平静地死去,让她在大家的鼓励、关心中死去。”。

向巴老致哀。

[补充说明1] 在社会生活中有几种死法是很不值得提倡的,尤其是:年纪轻轻的去寻死、失恋寻死等。

[补充说明2] 作家刘震云北京时间11月17日接受SINA采访时说,“巴金先生的去世,标志一个时代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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