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故人

以前知道故人,是在电视里,每次看到这个词语,内心中总有一种悲伤的感觉,而那时候正是幼年,所以那悲伤就有了许多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娇情.
后来慢慢的长大,突然惊讶发现,自己已经过了二十许多春秋.

然后我似乎也有了自己的故人.
而最为神奇的,是我的三位朋友可以在十年后重新找到对方.

事情是这样的,这三位师兄,都是我在念书时认识的,其中一个因为关系很好,就认了做哥,关系最好的一次就是四个人结群去了一次峨眉山,三天的时间,仓促而疲惫,但总算也有许多可以值得后来记录的事情,比如说那时候大家在凌晨四点,会在山脚下打双扣,就是一件很疯狂的事情.

因为我年龄最小,所以三位师兄都很照顾我,大家一路的走来,倒也非常投缘,一位在东区,学的是会计,我哥和我同系,但却对计算机非常衷情,还有一位,是学机械的.

后来毕业了,大家似乎一下都各自的忙碌自己的事情,比如说我,那时候留在学校,继续念研究生,而我的这三位朋友都出了学校门.
一转眼我就毕业到上海三年了.

然后我哥找到我是非常的不容易,他和我后来说,他一直在托人打听我的消息,直到有一次我因为上网碰到了当时大学的一名同班,他和我说哥的消息,我才知道,他已经去了加拿大,事情真的很意外,当我在网络上碰到哥哥的时候,只是觉得接近五六年后的相遇,恍然如隔世.

然后哥回了次上海,但我们却因为一些原因没有见面,我和他说,我会去美国出差,他笑着说,让我告诉他,他会来看我.
这话不假,他后来就真的来见我了,那天晚上他到的时候已经很晚,从加拿大到密歇根,来回四个多小时,大约是夜里十点我才见到他,他比以前还瘦,神情却比以前安详了许多.
我们见面了,却真的不知道讲什么才是最合适的.
他拿了DV在房间里为我摄像,当然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自己上镜是那么胖:-)

哥找到了,很快我就找到学机械的那位师兄,现在在交通大学里念硕士.
我们三人都找到了彼此,还剩一位,就是学会计的那位师兄.
这位师兄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因为那时候在去峨眉山,他有在我爬到山顶的时候和我说,你知道么,如果不是你一个女孩子坚持爬山,我都坚持不了了,他一直爬的很快,为我们安顿吃饭的地方,细心而且温柔的一个男生.毕业那年,他送了我一份非常珍贵的礼物,就是他花费许多大学时光所写的日记,他的日记可能是我见过的最离奇的了,因为写的许多东西都不是自己的心情,而是一些帐目,虽然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选择送给我,可我还是很感激他对我的信任.

我们还失了一位,心里总有些遗憾.
然后就是上周六我回家很晚,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居然是他打来的,说终于找到我了.大家都很兴奋,有好多的问题要问,他告诉我说现在自己已经来嘉兴工作了,距离上海是很接近的距离.
所以事搁了六年后,四个人居然可以重新相聚在一起.
我真的有些相信缘分了.

[补充说明1] 本文作者为四川大学高分子学院2000届/2003届毕业生Yang, X,现工作于上海。原文发布于2006-09-25 12:11:51(北京时间),出处在此。文中所说的“三位师兄”均为南京人,按文中出场顺序排列分别是:我、1999届周辉、1998届陈海滨。本站转载时添加了一张1997年5月文中众人爬四川峨眉山时的照片,照片中我身后二人分别为周辉(左)、陈海滨(右)。我于2006-03-14在美国Saginaw, MI(密歇根州)见了Yang, X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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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杰在ABC的访谈节目

昨天(周四)晚上睡觉前,瞅了一会电视,结果看到由Jimmy Kimmel主持的ABC (美国广播公司)夜间脱口秀节目邀请了李连杰做嘉宾访谈。李连杰的表现很积极,很放得开,也很轻松,只是和别的嘉宾相比,还是略微显得不够幽默。

我看到的访谈部分大概5分钟,有两点感受。

第一,李连杰很有自信。李连杰英语说得很好,只是他说的英语不可能完全地道,听众听起来也稍微有一丁点吃力(这是导致在脱口秀节目中不够幽默的主要原因),但李连杰的自信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他细微方面的不足。

第二,Jimmy问李连杰道,“听说你会十八般兵器,那你最擅长的兵器是什么?”李连杰的回答令所有人都很意外(包括我)。李连杰说,“是微笑”。他补充道,“因为你的微笑会让别人快乐”。Jimmy调侃道,“那是不是笑完了跟着就给人家一棒锤?”李连杰笑着说,“继续微笑”。

李连杰真是一个好的佛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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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

2004年2月的一天,一校友(或曰同学)在MSN上说,希望我能寄给她一片加国的枫叶。要树上的,而不是店里卖的,因为店里卖的“一定都和外面的空气隔绝很久了,没有那里的味道了”。

2004年10月初,我和温莎的一些球友前往Geulph(圭尔夫)参加足球比赛。比赛场地旁边有一大片树林。我看到树林中有一些红叶,想起来有个远方的朋友曾跟我提过,希望我能寄给她一片加国的枫叶。但相当长的时间里,我都没有考虑寄枫叶给她,因为觉得不大合时宜。

前一阵开始降温了,门前的树叶也开始变黄或者变红了。有天回家的时候,我看到门前树上的红叶,忽然又想起来朋友曾跟我说过的那句话:希望寄给她一片加国的枫叶。我知道我以后肯定会送她这么一片枫叶,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送给她,也不知道到底是会邮寄给她还是会亲手给她。

昨晚,她在MSN上告诉我说,她不久就要结婚了。

我看到这个消息后,等了一会,为她感到高兴,并希望他们幸福。当然,我也感到一点点遗憾,但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重要的是,要(慢慢)懂得真心去分享别人的喜悦和开心。

我对她说,“以后碰到你的话,我会带加拿大的枫叶给你的,或者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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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前同事jalite

前同事jalite在“[播客] 谈(网络)日程提醒”一问后面提到几个事情,碰巧有些是我最近比较关心、并且一直都想抽空写下来的。所以就顺便写了此文。

1

我不搞科研,只是忙毕业论文的事情,忙得只能说“一声叹息”。

2

计算机技术人员很容易得职业病。我上半年有一阵腰老是感觉不舒服,想想自己的确在电脑前面坐的时间很长,于是就怀疑有腰肌劳损的征兆。为此还特地去“百度知道”搜索了一通防止“腰肌劳损”的文字。结合朋友们的建议,最后得出两条防止腰肌劳损的妙招:第一,多游泳;第二,睡地上。另外,要坚持锻炼。

于是,世界杯前我经常去学校游泳池游泳。游了两三个月后,泳技没怎么提高,倒是跳水水平能够名列温莎华人前列了。等到后来游泳池的跳板因故被封了之后,我就很少去游泳了。

睡地上,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百度知道”原先给的建议是:睡硬板床。但我没硬板床,于是只好将就着睡地毯了。我的腰早已经恢复正常了,只是这一睡,还爱上了睡地毯了,一直睡到现在。不过估计不会睡到这个冬天。

至于“坚持锻炼”,是我看了好几件事情后有感而发的。首先是看了北大教授洪昭光的健康讲座后,才明确知道我还很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应该要保持一个健康的身体状态,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其次是看到好些国内国外的朋友年纪轻轻的,身体就开始有各种疾病了(主要是职业病)。基于这两方面考虑,我开始明确意识到坚持锻炼对我来讲是多么重要了。

洪教授讲的有氧锻炼方式之一——散步我是经常做的,因为本来我就喜欢走路。另外,我还经常去踢足球。虽然踢足球是洪教授不推荐的锻炼方式之一,但踢足球对我却很合适。前一阵因为写程序的缘故,我呆在电脑前面的时间超长,因此眼睛非常疲劳,不可能用散步这种方式恢复。而踢足球需要很多的眼部运动,因此对我眼睛的恢复非常有帮助。所以,前两个月,只要我有空,哪怕再累,哪怕下雨,我都坚持每周去踢两次足球(和朋友去Mic Mac公园踢,周三一次,周六一次)。

3

我以前也常常痛苦“每天没计划”的生活,现在好点了,或者说好些了(还需进一步、不断改进)。我曾两次[12]提过Brian Tracy(你可以认为他是北美一位有名的成功学推广专家)的一份音频教程,叫做“21 Ways To Double Your Productivity”(21招提高效率),也许对你会有帮助,至少你可以顺便练练英语听力。在我接触的这类资料中,我对这份音频教程感到颇为满意,听了很多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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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球讯 (1)——球鞋

我踢球比较费球鞋。在国内读大学的时候,一双球鞋“慢则20天,快则2个星期就踢破了”(出处)。不过,我在国内踢球穿的都是胶质球鞋,这种球鞋特别适合在国内的土质球场或塑胶球场上踢球。后来2003年出国的时候,酷爱足球的我特地买了一双比较好的双星球鞋放在行李里,当然,这依然是一双胶质球鞋。

来了加拿大以后,慢慢发现所有的球场都是草皮的,并且是真正的草皮,而大多数踢足球的人都使用皮质球鞋。所以,后来,我也买了一套踢球用品,其中包括一双Spalding球鞋。这双鞋便宜,但质量一般,我可能穿了它不到一年就把它报销了。2005年的时候,我又买了双球鞋,Reebok的。这双鞋质量比前一双要好。

一个来月前,有天去Mic Mac公园踢球,突遭暴雨袭击。结果,这次雨中激战后,那双球鞋由于鞋里泡过水,鞋垫磨损厉害,鞋钉往内突出,已经不再适用了。这时,我该考虑再买一双球鞋了。

由于即将毕业,而我很可能为此而离开温莎,这样一来,如果我现在就买一双新球鞋的话,可能过不了两三个月,我就要拎着这双“新”球鞋离开温莎了。我不想离开温莎的时候带太多的东西,因此,我初步打算暂时不买新鞋,等离开温莎后再买。

于是,我暂时使用那双国内带过来的双星球鞋应付应付。国内的胶质球鞋在草皮上踢球效果不佳,鞋底扒地能力差,急停、转身的时候脚底容易打滑,导致在草地上踢球时过人、抢断能力下降。后来8月底有次踢完球我把球鞋放在屋后晾放,随后去多伦多呆了几天,等回到温莎准备再去踢球的时候,发现这双胶质球鞋已经在屋后被雨淋透了。

正巧陈亮多出一双Umbro球鞋暂时不用,于是我就借用穿穿。这双鞋比较漂亮,也很合我的脚,只是鞋皮比较硬,因此脚背接球的时候球感不佳。

我后来还是打算买双球鞋,于是昨天踢球前和Peter去了趟Canadian Tire,花了20来分钟看鞋、试鞋。其实没什么好挑的,因为大多数鞋要么尺码不对,要么太瘦了,要么鞋钉给我的感觉不好。试了不下7、8双鞋后,终于找到一双合脚的鞋,于是不再浪费时间试鞋了,拿上鞋就走,去Mic Mac公园踢球。

在Mic Mac公园踢完后,感觉这双鞋不错,颇为满意。首先是很合脚,不磨脚。其次,鞋钉很好,扒地能力强,特别适合我这种常常急停、急转的人使用。另外,鞋皮比较柔,接球时的球感比较好。唯一的不足就是第一次穿这双鞋,对鞋底还不是很适应。

这是我在温莎的第三双球鞋。文中三张图片是第一次穿这双鞋踢过球后的照片,分别为:正面、侧面、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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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辨别中国人的60个标志

  1. 你看起来好像才18岁。
  2. 你喜欢吃鸡脚。比较喜欢
  3. 你吃鱼时会吸鱼头和鱼鳍。
  4. 你的车子后视镜上会吊中国摆设。不清楚
  5. 你喜欢唱K。不清楚
  6. 你的房子铺的是瓷砖。不清楚
  7. 你的厨房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油脂。不清楚
  8. 你的炉子上面有铝箔。不清楚
  9. 你的遥控器外面包着塑料。
  10. 你从没吻过你父母。
  11. 你从没抱过你父母。
  12. 你小学五年级开始就戴眼镜了。
  13. 你睡醒后头发会竖起来。
  14. 你会为一些不可质疑的事情辩论。不清楚
  15. 你喜欢用折价券。不清楚
  16. 你为了最便宜的汽油费不惜开着车子到处找。
  17. 你晚上洗澡。
  18. 旅店房间里的非免费食品你都不吃。
  19. 如果你是男人,那么你身上的体毛比大多数女人少。
  20. 别人为你倒茶你就用手敲一下桌子。
  21. 你经常说“哎(二声)呀(四声)”和“哇(四声)”。差不多
  22. 你不喜欢系安全带因为安全带让你感觉不舒服。
  23. 你喜欢拉斯维加斯,老虎机和二十一点。
  24. 你的厨房桌子上有一条抹布。
  25. 你把骨头和其他杂碎吐在桌子上,所以你必须有抹布。
  26. 你的电冰箱存着一万年前的食物。
  27. 你把洗碗机当碗橱。不清楚
  28. 你从来没用过你的洗碗机。不清楚
  29. 你有一个热水瓶里面永远装着热水。
  30. 你在厨房吃饭。
  31. 你会在餐桌上剔牙,但手遮着嘴。
  32. 你会转笔。
  33. 你冰箱里有三口剩饭和一只鸡翼。
  34. 你把果酱瓶当水杯用。
  35. 你有收集旅馆免费洗发水瓶子的爱好。
  36. 你每次外出十五分钟都会带着你的零食:干芒果,李子或烤鱿鱼。
  37. 你会洗2-3次米。
  38. 你不用量杯。
  39. 你用筷子打鸡蛋。否。我用碗沿。
  40. 你有一个有盖的茶杯。
  41. 你总是在电话簿里找电话号码,因为咨询电话费用为五角。否,一般我上网查
  42. 你喜欢中国功夫片。
  43. 你从不为了问声好而call你父母。
  44. 如果你不在家,你的父母会打电话问你吃了吗,就算半夜12点也不例外。
  45. 当你病了的时候,你父母要你不吃油炸食品和烤的东西,因为会上火!
  46. 你上班时给你中国朋友发送电子邮件,即使你们相距10尺。
  47. 你去吃自助餐前会把自己饿个半死。
  48. 你认识可以打折卖给你珠宝或电器的人。
  49. 你留着用过的可乐瓶。
  50. 你有自己的切肉刀而且你会磨它。
  51. 你的牙膏都挤到纸一样薄。
  52. 你知道什么是月饼。
  53. 当厕纸降价时,你买了100多卷并囤在衣橱或别人的房间里。
  54. 即使你饱了,当别人要把剩下的菜倒掉时你会一嘴把它吃完。
  55. 你吃过红豆冰棍。
  56. 你拜访别人时会带着水果。有时
  57. 你在餐后抢着付帐单。有时
  58. 你的主科是实用型的,工程学,机械学或法律。
  59. 你爱好吃苦瓜。至少不讨厌
  60. 你三十岁时还和父母住在一起并且他们也喜欢你这样。或者你已经三十岁并且结婚了,但你还住在父母隔壁或同个小区。
总结:回答“是”21次,“否”25次,“不清楚”9次,其它5条答案为:比较喜欢 (1次)、差不多 (1次)、有时 (2次)、至少不讨厌 (1次)。

[补充说明1] 本文题目出自“此处”,答案回答于2006-09-13 22: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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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事一件之五——打电话

我总记不住导师的分机号码。每次在实验室要给导师打电话的话,要么跟同学问一下导师的号码,要么上系里网站上查一下导师的号码。

终于,某天我索性把我常拨的几个号码都写在了实验室的黑板上,免得我每次打电话前都要查号码。自然,我也把实验室的分机号码写在了黑板上,因为我也记不住实验室的分机号码。为了保密起见,黑板上都只写了电话号码,没有写电话名称……

今天下午约好了和导师见面。结果在实验室等了数十分钟都没见到他人影,饿得我肚子咕咕叫。于是抬头看一眼黑板上的分机号码,顺手给导师办公室打了个电话,结果是忙音。无奈之下我上了导师所在的8楼,径直去找导师了。

待和导师谈完正事后,我顺便对导师说了句:5分钟前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的电话是忙音;而且,这种情况发生了好些次。导师一脸愕然:我刚才一直没用电话啊?然后伸手试试电话手柄,发现手柄放得也没问题,于是导师对我说道:你拨错号码了吧?我略一寻思,说道:难道你的分机不是3799吗?

导师大笑,说道:3799那是你们的分机号码,我的分机号码是3778;你每次拨号码给自己,怪不得占线……

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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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小事

上次学习伟大的作家鲁迅先生,写了个“一件小事”。今天碰到两件小事,于是顺手也写了下来。

1. 信用问题

午后朋友L在MSN问我另外一个久疏联系的朋友Z的联系方式。原来,3年多前Z曾借用L的信用卡买了个手机,等到几个月前Z离开温莎去外地工作后,却因故没有支付最后一笔手机账单。结果,几个月后,手机公司一封欠费信函发到了朋友L手里。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在MSN上给L回道,“Terrible mistake for her.”(她犯了一个大错误)……最后,L总结道,“不要犯跟我一样的错误。不要把你的信用卡借给任何人,这可能引起的麻烦比你想的还要多1”。

这种欠费行为很明显会影响到个人信用等级的,而且这种影响是长期的。在北美,信用这个问题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我曾把“信用研究”作为我“目前感兴趣的一些东西”之一来研究,并为此曾下载了一堆资料等待以后进一步学习使用。

虽然这里我提到的是一个“信用卡问题”,但核心还在于“信用问题”。

我对这件事的总结就是:永远不要拿信用去作赌注。

2. 挑战个人素质的“MSN状态”

我一直模糊地以为,像“隐身”这种QQ用户常用的状态,在MSN里面应该是很少见的。至少,在我自己订的“争取成为一个不错的网民 v0.3”规则里面,有一条就是:“即时消息软件(例如MSN、QQ等)不隐身,不在网上隐藏个人在线状态……”。

但直到今天,我才意识到,在我那有着200来号用户的MSN用户列表中,估计有相当一部分是潜水型隐身用户。

MSN的通讯协议是公开的,网上也有不少MSN工具,例如“MSN Status Checker2”(MSN状态探测器)这个在线工具就是专门用来侦测MSN用户在线状态的。4

因此,就算一个用户是隐身的,别人也还是有工具可以判断其是否在线。

但问题是:(一般情况下)是否该使用这类MSN状态探测器?

具体来讲,就是:当一个人隐藏了自己的在线状态的时候,你是否可以、是否应该使用特殊手段去判断其状态?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举一个相似的例子来讲,当你和一个人说话、聊天的时候,你问了对方一个问题,而对方环顾左右而言它,这时候,你是否该继续问这个问题?

如果你比较冒失、比较不识趣的话,你尽可以继续问下去。

所以这种“MSN状态探测器”往往也是一个考验个人素质的陷阱:给你一个表现鲁莽的机会,你是否愿意去表现得比较鲁莽?给你一个犯错误的机会,你是否会去犯这个错误?

好的及时消息软件,能够避免让人犯一些无谓的错误。例如,允许人们隐身的时候,也应该允许人们发送离线消息,这样,很多时候用户就不必非要使用这种“MSN状态探测器”、非要去表现得比较鲁莽了。

我对这种“MSN状态探测器”使用的总结就是:隐藏在线状态有时候3不好,“破译”他人在线状态更不好。

[注1] 原文为英文,此为中文翻译。

[注2] 这个“MSN Status Checker”工具可以侦测任何MSN用户是否在线,但不能明确区分在线用户的具体状态(例如是否处于离开、忙碌、接电话、隐身等状态)。

[补注3] 之所以在这里用“有时候”是有理由的。好些人会在MSN上不时被他人打搅,所以他们有时不得不选择隐身。至于我自己,我在MSN上的在线状态、“MSN口号”和MSN言谈往往都比较冷,因此被打搅得不多,也就不在乎隐不隐身了。2006-09-13 18:53:47

[补注4] 在如下情况下,MSN状态探测器是无法得知用户在线状态的(此处以MSN 8为例):把菜单“Tools”(工具)->“Options”(选项)->“Privacy”(隐私)中的复选框“Only people on my Allow List can see my status and send me messages”打上勾。2006-10-13 23: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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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计划

7月份Hou/Chen夫妇路过温莎的时候,我曾跟他们提过下面这份2007年计划的部分内容。

很多人(包括我)订个人计划都有个毛病,就是对现实和未来的估计不足,使得计划最后往往成为空头支票。定的计划如果实现不了、实现不好的话,会让自己不开心的。

因此,下面所定的2007年计划,怡情的成分比较重:

  1. 写一本(电子)书

    我曾偶尔提过说2007年我要写本“自娱自乐的书”。此书内容为和自己相关的文字的修订版,文字主要来源于本站。由于个人零买ISBN书号不划算(比批发买书号贵),因此不一定有正式ISBN书号。有合法书号的话,也许会在国内刊印少量,赠送友人。这个电子书也许每三到五年出版一次续集。另外,未来有闲的话还可以考虑出个年鉴,内容相当于日程表回顾。

    关于国外出书这个问题我已经比较有研究了。前一阵我写了一篇文字草稿,泛泛地讲了讲如何在北美写一本能够被认可的IT技术书籍。这种书的题材、素材(相对来讲)不难挖掘,只是我的英文写作能力还远不足以写这么一本书。

  2. 剃个光头

    这是我10年前的愿望,确切来讲是1996年12月31日午夜的愿望。那时候挺喜欢一个大学师妹,于是打算那天给她宿舍打个电话,表白表白。结果磨蹭了半个晚上最终却没打成电话(对方不在宿舍),于是就此罢了这个想法,午夜的时候走出校门,打算去文化路找个理发店剃个光头,期待来年重新开始、有新的进步。可惜的是,午夜的文化路上是没有理发店营业的,于是,在文化路走了一圈后,我只好失望地回宿舍睡觉去了。

    我一直都还是比较循规蹈矩的,从来没剃过光头。虽然此后我也常常想找机会实现剃个光头的愿望,但一直都被“不雅”、“耽误短期工作和学习前途”等理由否决了。

    我打算尽量在2007年元旦前后实现此愿望。有关光头的进一步信息,可参见此站(英文网站)。


  3. 去除咬手指的习惯

    咬手指可能是我在初中养成的习惯。平时是不咬的,但往往一个人看起书来或者用电脑的时候,就无意识地去咬了。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觉得这个习惯有多糟糕;但我想也许别人不大喜欢,所以我还是改了的比较好。

    没有人督促的话,自己改这个习惯是比较难的,我甚至觉得比戒烟还难改。因此,我对在2007年改掉这个习惯并不抱太大希望。不过,实在改不了的话,还可以考虑用药物来改正它。

    我常常觉得,我们生活的时代还是很幸运的1:往往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你想做的,往往前人都已经给你提供现成的方案了,就看你有没有聪明才智找到这个方案了。就这点而言,我相信我迟早会有很好的方案解决掉咬手指这个“不良”习惯。

这个所谓的“2007年计划”的细节我至少已经断断续续地认真想了快3个月了,但也才只想出这三条计划来。我只能希望后面三个多月能至少再想出三条计划来。

[注1] 这里写的是“幸运”,而不是“幸福”。

[补充说明1] 本文初次草稿于2006-06-29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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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我在加拿大的死党—殷

殷(DM)是南京人,长我几岁,有一副典型的南京面孔,在温莎读计算机的研究生。

DM最早是学生会的内务副主席,但是做了一段后他觉得跟他想象中的有差距,便口头离开了,但实际上还是在帮着学生会做事情。学生会的论坛网站的建设就是他的杰作,他辛苦了一个下午才把PHPBB的论坛系统给装好;后来还帮着做晚会的音响音乐,表演节目,忙前忙后的,也许是看在朋友的份上吧,赏脸赏脸。

03年12月31日晚上,DM,HT和我吃过晚饭后想想无处可去,便一起跑去市政府广场看倒记时活动一起COUNT DOWN1。这俩家伙居然很SHY,一点都放不开似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气太冷,DM就是咧着大嘴嘿嘿直乐,一直“HOHO”。过了零点到了2004年,我们三个人才往回走。DM号称相当会打牌——“双升”,回来的时候带我们去了他的朋友家,凑了四个人打牌,从一点钟直玩到天亮。我这个号称不会玩的让DM这厮见识了一下真正的高手是含而不露的,这小子直说我是一骗子,欺骗了其感情,哈哈……

我们也去卡拉OK过几次,怕听他唱歌,只因为痛苦,但又常想起他唱歌,只因为“铁道游击队”歌。最为经典的记忆就是在DM在描述边唱“铁道游记队”边附上配合动作的时候。“爬上飞快的火车,像骑上奔驰的骏马……”,每每哼唱这句歌词的时候就会想起DM一腿提起,两只手上下捣动做爬火车装的经典镜头,真不愧是飞虎队大哥。

DM买车学车之后就常带我等一众到处游逛,经常几个人去看SILVER CITY 看电影。一次出远门回来的时候走了高速公路2,他若无其事的对我说这是第一次上高速,跑100迈的感觉就是爽3。当是我一听手心都发凉,赶紧的握紧了扶手拉紧安全带,直到下了高速才放松下来,这厮竟拿我给他壮胆……不过他开车还是甚是小心的,不论人坐在前后,都要把安全带系好,否则他不开车。

我回国的前一天下午,DM硬要开着车带我最后再看一看温莎小城。他开着车到城东,又回来顺着湖边开,居然开到了加拿大最南端——POINT PELEE,这时的天色已晚,几乎没有人在这里了。停下车,我们在湖边向着对岸的米国掷着石子,我在做最后的呐喊丢掷,DM似乎也在吼叫发泄着什么……天色太晚,我们掉头回返。在一个丁字路口的时候,DM比较兴奋的踩了一脚油门超了前面的车,左拐上横向的马路。没想到刚拐过来后面就有辆警车亮起了警灯,响起了警铃,我们一楞,赶紧把车停在了路边。警察过来指出了我们超速,前灯有问题,没打转向灯等三个问题,当即开了张票子给我们,罚两分和钱……这事让我颇为过意不去,要不是因为我DM也不会开车来这边,也就不会闹出这事;但他直给没事。后来上了法庭,还是罚了一分和一些钱……4

04年6月10日清晨,DM和我的一个巴基斯坦哥们开车送我去机场,潮湿的清晨,寂静的马路,霓红的灯光,我想说些什么,却说的甚少。我本想把可爱的电脑带回家,但是皮箱超重了,我便把电脑拿了出来留给了DM这电脑狂去继续照顾这台陪了我朝夕四年的电脑……5

每每想起DM,就会想起MSN上他自己的头像,微笑的样子总会让我想起他的招牌MSN微笑——“HOHO”。时间一长,发现我也喜欢上了这四个字母,也经常和朋友“HOHO”起来,俨然把其招牌剽窃过来了,不过我还喜欢在HOHO之后加上一个六点的省略号作为借鉴后的发扬,HOHO……

DM前几个月偷偷的回了一次国6,竟没的给我讲,等回了加拿大我才从其MSN的名字上知道了这事。我大骂其无耻劣行重伤吾心,扬言见一次打一次。后其澄清说不知我在苏州,且时间很短,这才放其过去……

现其在奋发毕业论文中,写此小问以祝其顺利过关,找个赚钱的活计可再开车带我畅游……

张平强2006.9.10

[注1] 关于此次在市中心迎新年的视频片断参见本站“视频人生”网页中相关信息。

[注2] 此日期应为2004年5月22日,周六,也就是我买了汽车保险后能正式上路的第二天。(抑或5月23日,周日)

[注3] 此处应为“100公里”,不是“100迈”。

[注4] 关于这次交通违规详情见此。后来法庭判决后结果改成只罚钱不扣分。

[注5] 此电脑图片见此

[注6] 有关2006年初的回国感悟见此

[补充说明1] 此文是今天张平强(其个人网站)email给我的,记录的是2003年9月到2004年6月间的部分琐事。张平强,2003-2004年度温莎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CSSA)主席。本站发布该文时附加了相关注释,并对个别文字录入错误进行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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