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

多伦多之行 (4)——母爱

我们在10岁以前,童年的生活往往无忧无虑,成天和小伙伴玩,却不知道,在这背后妈妈为我们操心不已;等到我们10年寒窗、在校读书的时候,往往也忽视了妈妈在家中为我们而牵肠挂肚;等到我们工作以后,可能我们离父母的距离更远了,在我们和朋友灯红酒绿的时候,也许正是妈妈在思念我们的时候……

我们知道妈妈很关心我们,为我们付出很多,但我们却往往不知道,其实妈妈背后对我们的付出可能远远超出我们所知道的。也许,有时候我们和朋友晚上聚会的时候喝多了,回来晚了,而妈妈在家却心一直悬着;等到我们回家后便呼呼大睡的时候,妈妈的心才放下来,才能慢慢开始入睡。

我相信我们自己永远都不知道妈妈曾对我们到底有多么关心。至少,我不知道;但我相信,妈妈对自己的付出是自己永远都报答不了的。

我越来越觉得,那些非要问“如果老婆跟妈妈一起掉到水里了”这个问题的女孩子们在某些方面非常愚蠢。一个不懂得孝顺和尊重他人感情的人,是不配得到别人的真情的。

此文为我看到别人的妈妈对孩子的关心时有感而发。

[补充说明1] 所以我理解、并将永不抱怨长辈的某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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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危险的人,也许就在你身边

《说好不分手》里面,林翘跟自己所在合唱团的指挥张客有了关系;《一声叹息》里面,编剧梁亚洲跟他的女助手李小丹有了关系;《手机》里面,费老差点就跟自己的女学生有了关系;《中国式离婚》中,林小枫的父亲跟身边的一个女孩有了关系;《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里,贺文兰跟同事有了关系……

所有的这些,都揭示了同一个问题:男人也许不会去寻花问柳,女人也许不会去随意风流,但是很可能,他们挡不住身边异性天长日久的“进攻”。

因为她离你近,她比较了解你,你也比较了解她。也许你们都比较了解对方人性中的弱点,而且,你们也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来互相交流、互相沟通,因此,你们彼此都有可能容易突破对方人性中的弱点。

因此,最危险的人,也许就在你身边。

客观的环境也许无法改变,但主观的自我可以自我检点。夫妻相处之道,应常三省吾身,多互相交流。

[特别声明] Deminy不对本文可能导致的任何后果付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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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九:当离婚不可避免的时候

离婚的起因可能是因为我的错,也可能是因为她对生活有了新的想法,也可能是我们两人谁都没什么错,但就是过不下去了。

出现离婚的苗头后,我会尽力去理解离婚的起因和缘由,并试图去挽救这场婚姻。但是,如果我发现从现实的角度出发,离婚不可避免的话,我不会去刻意挽留对方。

我也不会为不可避免的离婚而感到伤心。如果离婚不可避免的话,我只会感到无愧、无怨、无悔、无恨:我无愧是因为了未来婚姻的稳定我已尽力了;我无怨是因为我尊重爱人对生活的选择;我无悔是因为我在享受婚姻所带来的幸福的同时也心甘情愿地接受婚姻未来可能的不幸;我无恨是因为没有恨的理由,毕竟离婚我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的。离婚之际,我唯一能做的是:坦然地面对我以后的生活(,并祝她幸福)。

不过,我绝不想两个人因为缺乏沟通、缺乏理解而导致最后不可避免的离婚。我宁可两人在相亲相爱之前就清晰地认识到两个人之间的分歧,我宁可两人在结婚之前就已理智地分手。没有必要为了两个人的结合而掩饰、抛弃两个人的分歧,没有必要为了两个人的结合而舍弃自己的某些生活态度*。婚姻的双方需要求同存异,但并不意味着为了婚姻可以放弃自己的某些人生观。

结婚不一定代表幸福的开始,离婚也不一定代表幸福的结束。爱了,就不后悔。但是,不能闭着眼睛去爱。

本文有待进一步补充。

[补注*] 有些朋友可能会觉得,虽然在这篇帖子里我写道“没有必要为了两个人的结合而舍弃自己的某些生活态度”,但我自己却曾为了追求某个MM而短暂地放弃、改变过自己的宗教信仰。这是因为我虽然(暂时地)改变了我的宗教信仰,但并没有改变我的一些基本的人生信条。对我而言,宗教信仰是可变的,某些人生信条是不可变的;我可以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但我决不会为了追求某个MM去改变我的某些人生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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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八:当强奸不可避免的时候

当强奸不可避免的时候,有两种主流的态度:

1). 当强奸不可避免的时候,我至少可以不让你好好享受。

2). 当强奸不可避免的时候,那就闭上眼睛,把它当成一种享受吧!

我的看法是:

a). 上述2种态度中,态度(2)更可取。当强奸不可避免的时候,那就顺其自然,首先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激怒强奸犯,早点结束这份折磨;如果能够闭上眼睛,把它当成一种享受也可。过度的反抗是没有意义的,甚至导致自己可能遭受到不必要的侵害。要知道,一个爱惜妻子的老公是不会愿意让自己的妻子做这种无谓的反抗的

b). 要有明确的、轻微的、适可而止的行为和言语上的反抗举动,表明你的态度。这既是向强奸犯表明你不从的态度,也便于以后在法庭上表明你当时被逼无奈的状况。

c). 尽可能收集一些对方的犯罪证据。(此处删去76个字。)

d). 不论做什么,首要考虑的是自己的人身安全,考虑到自己不受到更大的伤害。在此原则下顺从强奸犯的行为都是可以的。

e). 至于事后报不报案,看你自己了。

f). 当妻子遭受了性侵害的时候,老公不要因为妻子遭受的性侵害而对妻子不满,因为她是受害者,她受到伤害最大的人,这个时候最需要丈夫的体贴、关心、安慰、爱护。丈夫应该要更关心她、更爱护她,要尽力抚平她遭受的心理伤害(,也要鼓励妻子报案)。

[补充说明] 本文讨论的是“当强奸不可避免的时候”,而不是“当强奸发生的时候”。前者意味着受害人已无力反抗施暴者的暴行。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应首先考虑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不过,当强奸发生的时候,受害人也应首先考虑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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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揭幕篇:开设这个讲座的缘由

以前(指2005年6月30日之前),在本站看不到我和我前女友之间关系的任何信息,也看不到我对感情生活的看法和评论。因为以前我对个人感情事务的态度非常明确: “2个人的事,不必为外人道也”。我认为两个人之间的甜蜜、美好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是不必和任何他人分享的,两个人自己享受两个人之间的生活就足够了。但现在,我以前的感情生活彻底结束了,我必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了。我不得不开始寻找自己未来生活的另一半,寻找我的恋人、我的爱人。

适合做朋友的人不一定适合做好朋友;适合做好朋友的人不一定适合做恋人;适合做恋人的人不一定适合做爱人。从朋友,到好朋友,到恋人,到爱人,两个人互相了解,需要时间。而我,不愿花费自己那么多时间去让那些打算和我相识的女人们去慢慢地了解我。跟一个女人互相沟通、互相交流花些时间没什么,但是万一要跟20个女人互相沟通、互相交流的话,那就太花时间了,而且更惨的是最后其中只有不超过一个女人能够成为自己的女朋友。也就是说,为了这5%都不到的成功率,却要付出额外的95%的时间去做些“无益”的沟通和交流,并付出一些“无谓”的感情,成本太高了。

幸运的是,我有我的个人网站。我的绝大部分资料,包括我的缺点、我的优点、我的性格、我的思考、我的经历、我的爱好等等都可以在这里大致找到的。因此,在和女方交往前,女方可以认真浏览网站上的一些文字,从而得到对我的一些初步印象,并据此决定是否有进一步交往的必要和可能。

为了让女方能够更好地了解我,这就是我举办这个讲座的缘由。有朋友说我“对爱情存有私心”,这说得没有错。我对爱情的觉悟的确还不够高,否则我的前女友也不会走掉。但正因为如此,我更要开这么一个“爱情婚姻系列讲座”,把我对爱情的愚见表达出来,让别人来批判批判,我也好提高提高。通过举办这个讲座,我的下一个女朋友(希望是未来的妻子)在认识我之前就可以了解了我对爱情婚姻的一些愚见。要么她接受我的愚见,要么她改造我的愚见。总之,既然不能让她上了贼船以后又下不了贼船的话,那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提前告诉她这是一条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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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七:如果老婆跟妈妈一起掉到水里了

假设:
a). 老婆跟妈妈一起掉到水里了。
b). 一次只能救一个人。

问题:
先救哪一个?

答案:
1). 如果两个人都会游泳:谁近先救谁。
2). 如果两个人中的一个会游泳:先救不会游泳的那个。
3). 如果两个人都不会游泳:
3.1). 不对等条件下(主要指距离远近不一),谁近先救谁;
3.2). 对等条件下(主要指距离远近一样),我先救妈妈再救老婆。

对(3.2)的相关解释:
a). 我说过,丧妻比丧母更痛,但作为子女的,决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妈妈逝去而不竭尽全力去挽救,所以我要先救妈妈。就像我曾说过,丧子比丧国更痛,但是为了避免亡国,人们往往宁愿承受丧子之痛,把子女送到前线战场上,而不愿看到丧国的惨剧。
b). 好媳妇自然要孝顺公婆。
c). 先救父母天经地义,好媳妇不该为此责怪老公。
d). 夫妻之间有时候就是要有献身精神。
e). 如果夫妻二人是真心相知的话,那么即使不先救老婆,老婆也会体谅/原谅自己的;而如果因为先救了老婆从而导致妈妈过世,自己良心上会非常过意不去 (也许会一辈子过意不去):毕竟妈妈含辛茹苦地把自己养大了。

若老婆因(3.2)身亡,善后工作如下:
a). 一辈子好好照顾岳父岳母。其实本来岳父母就跟父母一样。
b). 世界上最痛的事是丧子之痛,因此要尽全力减少岳父岳母的痛苦。

若老婆因(3.2)身亡,为什么自己不能自杀殉妻?
a). 还有父母、还有子女要照顾。
b). 逝去的人已经逝去了,无法挽回,活着的人要好好活着。

若老婆因(3.2)身亡,自己以后的生活可能按如下方式安排:
a). 不大可能守一辈子活寡。

若老婆因(3.2)身亡,自己为什么不大可能守一辈子活寡:
a). 没有救老婆,我的心肯定是很痛苦的。我不能这样子痛苦地过日子,那样子对谁都不好,对小孩、对地下的人都不好。
b). 伤口总要愈合的,所有的痛苦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趋于缓和。
c). 生老病死,免不了的,爱妻亡故,只能尽量看开点就是了。
d). 也许需要新欢,因为有了新欢才能忘掉难以磨灭的痛苦。
e). 家庭/孩子成长的需要。
f). 病和逝是不一样的:妻子重病,要好好照顾一辈子;但妻子逝去,则应把自己的现实生活弄得好一点。
g). 开明的岳父岳母不大会让自己的女婿守活寡的。

若老婆因(3.2)身亡,岳父岳母埋怨自己没有救他们的爱女的话,怎么办?
a). 我所做的没什么可愧疚的,如果我只能救一个人的话。
b). 即便岳父岳母埋怨我,我也没有什么可愧疚的,但我会尽全力减少岳父岳母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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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六:性开放和节欲

本文将对荷兰的性观念和中国的性观念放在一起对比并做进一步的考量。本文有待以后完成。

部分主要观点:

为什么中国传统文化要讨论、宣扬节欲的理念?这不仅仅是一个生理上的问题,也是一个哲学上的问题:没有相对,便没有绝对;没有约束,便没有自由。

性开放,是一种容易执行的做法,但不一定是最负责任的做法。节欲,才是更负责任的做法。

但节欲不代表谈性色变。

荷兰的性开放、性宽容是很多人很容易接受的,但它并不代表人类现有文明中更高的一种文明和文化。

是通过疏导还是堵塞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同的文化对此有不同的答案。

这里提倡节欲的理念,和中国古代的三从四德等理念是不一样的。前者提倡的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生存、发展理念,而后者则是性压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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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五:我看潘金莲

近期西祠(xici.net)的“无厘头以人为本”版热炒《水浒》中潘金莲那一段。我最近也对潘金莲那段故事有过思索,特此写下自己的看法,也算是对“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二:对于红杏出墙的个人理解”一文的补充和进一步说明。

额外声明一下,我没有读过《金瓶梅》,也没有完整地读过《水浒》,我对《水浒》中的相关情节的了解是从各种有关水浒的文章、影视作品中慢慢积累起来的。

下面就来评论一下相关的每个人物。

潘金莲:潘金莲,一个响亮的、震彻了几个世纪的名字。把整件事情从头到尾来看,潘金莲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情有可原的地方。她反抗以前雇主的性侵犯表明她也曾是一良家女子;她细心照顾武大表明她也是一个贤妻。但每个人都有理想、有追求。显然,以潘金莲的相貌和在雇主家的耳濡目染,她对生活(主要指精神生活)还是有着更高的追求的,而她的追求显然也没有能够在武大身上得到。因此,她出轨是情有可原的,她勾引武松也情有可原。

遗憾的是她找到了西门庆。但潘金莲没有多少选择情夫的权利,能够找到西门庆,她也应该比较满足了,不管怎么样,西门大官人填补了她心灵上的空缺;而且,她也太简单了,很容易就被王婆和西门庆拽进了一个漩涡。

然后她的好事终于被武大发现了。武大大怒。在古代,三纲五常等教义使得潘金莲是不能选择离婚改嫁的。这种情况下,潘金莲只有2种做法:要么死,并且落得荡妇的罪名;要么杀了武大。死不可怕,但是荡妇的罪名却是每个女人都不愿意承受的,而且,在生死之间谁不追求生呢,因此她只能选择杀了武大。

综上所述,潘金莲勾引武松、通奸西门庆、毒杀武大的种种行为,是一个好女人所绝不应该做的。但这些行为虽千夫所指,仍情有可原。潘金莲的错,不是她自己一个人的错,是那个时代的错。她是一个时时被逼无奈的女人。

武大郎:如果纯粹从今人的角度来看,武大郎当初答应娶潘金莲实在是不明智的做法:他跟潘金莲根本就不般配。放在现代社会,武大郎被甩是迟早的事。因此,武大不能正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而非要娶潘金莲这个大美人,是很不识时务的做法。美女不是那么容易娶的;或者说,捡到个宝贝不一定是好事,也许还惹来杀身之祸呢。再换句话说,天下免费的午餐不一定好吃。

但在当时的社会,武大郎和潘金莲没有什么般配不般配可言:潘金莲只是一个被地主顺手扔出来的丫环而已,没什么地位可言,嫁给武大很正常。从相貌、气质而言,两者差距巨大;但从社会地位而言,两者是几乎平等的,武大略高。因此,在当时这门亲事还是门当户对的。武大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识时务的地方。

总而言之,从今人角度看来,武大郎是最不识时务的人,是他自己一手把自己推向了矛盾的巅峰,把自己推向了火葬场;但从当时的社会环境而言,武大娶潘金莲,合情、合理、合法,我们只能为武大的屈死而掉一滴遗憾的眼泪了。

西门庆:西门大官人若去逛窑子,没人管得住,也没有特别可以非议的。考虑到他的出身和环境,做些寻花问柳的事也都属可以理解的范围内。当然,他寻花问柳之际应多是逢场作戏,不会动什么真感情的。但他对潘金莲一事上则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了。

一是他对潘金莲动了真心的。如果万一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的后面的所有做法(通奸、下毒等)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都情有可原。因为要潘金莲离婚跟西门庆结婚,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应属很难。当一个人走投无路的时候,采取极端的做法虽极为不当,但仍情有可原。

二是他只是贪图美色而已,这点的可能性应该非常大。若此,他勾引良家妇女、唆使毒杀她人亲夫,则极为不妥,颇为可恨,可诛。

不过总体来讲,他还不是最可恶的。

王婆:王婆趋炎附势、见钱眼开、破坏他人家庭幸福、甚至图谋害人,心黑至极。她十恶不赦、死有余辜。王婆是整个事件中最该死的人。

武松(武二郎):武松在潘金莲事件中,抵制潘金莲骚扰的表现很突出,但是他最突出的表现在于手刃大嫂潘金莲和西门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依靠法律是无法血此耻辱和仇恨的,宰了那对奸夫淫妇才是正道。即便为此入狱、被砍头,也是大义凌然、浩气长存、维护道义的做法。因此,武松在这件事上前后的所有做法都无可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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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四:什么样的人是好老婆

主题是探讨个人眼光中大陆电影里属于好老婆的人物。因此只适合谈恋爱的则不一定收录。

之所以只探讨大陆电影,是因为海外电影基本上都是洋人,而香港电影又太商业,都没什么讨论价值。

现实中最好的老婆:

《牧马人》中的丛珊(饰李秀芝):

经典镜头:男主角外出放牧二十余天,李秀芝独自一人在家脱土坯,要重建家园。

《甲方乙方》中孟赫(饰技术员妻):

她在整个影片中只有大概1分钟的镜头,而且只有两句台词。但是她是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女人。她可以独守空房20年,可以在死前仅仅因为能跟爱人在“自己的房子”里住上一段日子而感到“这辈子,不遗憾”。她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家庭的人。

有些好女人为什么没有入选:

《说好不分手》的许晴(饰林翘):一个有点糊涂的女人。
《将爱情进行到底》中的徐静蕾(饰文慧):一个懵懂的女人。
《将爱情进行到底》中的王渝文(饰李若彤):从我的“圈地原则”里分析,她死等李亚鹏的举动有点不可完全理解。
《将爱情进行到底》中的谢雨欣(饰小艾):一个可爱的、美丽的、忠诚的、善良的女人,可惜就是情商方面有点反应迟钝。
《没完没了》中的吴倩莲(饰小芸):不错的女人,但有待进一步考察。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中的刘孜(饰陈红):不错的女人,有待进一步考察。
《中国式离婚》中的咏梅(饰肖莉):不错的女人。唯一(明显)缺点是为了评职称而用色相拉拢评委。

影片中不值一提的候选人:

《有情饮水饱》中的舒琪(饰亚彩):香港爱情片离我们的生活圈太远了,过于理想化和不现实。
《我的野蛮女友》中的全知贤:纯粹的脱离现实生活的浪漫篇。换一句话讲,就算现实生活中碰到这样的女人了,对于你的婚姻来讲她可靠吗?影片完全没有对这个问题有任何的讨论和阐述。因此,她就像在街上和你擦肩而过的一个漂亮女孩一样,你可以多看她两眼,但你大可不必对她在意。

附加解释:本文仅代表Deminy对爱情婚姻的个人看法而已,并不适用于他人,切勿将本文有关言论当成爱情婚姻问题的普适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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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三:找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做老婆

1. 我爱的人

必须*一心一意爱我,这是最最重要的。

2. 两个人谈恋爱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结果就是婚姻,过程就是漫长的恋爱过程。先把生米煮成熟饭(指结婚,而非XX)后再谈一辈子恋爱也未尝不可。

2.1 就这点而言,再谈恋爱必须要看这个女孩子能不能跟自己过久。
2.2 就这点而言,我对过去的包办婚姻并不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当然,我自己是不愿意被包办的。

3. 无论什么事对方都不能撒谎,一次也不能。

3.1 任何事,开了先例往往就很难收拾了。有了第一次,就很可能有第二次。因此,一次也不该撒谎。
3.2 撒谎是重要的道德品质问题,尤其是在两个人之间。
3.3 借口“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猜疑”而撒谎也不行。比如说女方跟别的男子单独出去吃饭或者开房了。如果女方不告诉我而我知道了,这问题就大了,因为我肯定会猜疑,而且猜疑为什么女方不告诉我。两人之间一旦开始猜疑,关系就开始有点微妙了。但如果女方告诉我,就没什么了,因为就算女方做错了什么,但是女方没撒谎,女方还是诚实的。
3.4 善意的谎言也不行。善意的谎言是为了让对方少收到心理伤害。但是呢,我心理挺坚强的,不需要善意的谎言。所以没有必要瞒着我,应该让我知道,然后双方好好商量商量怎么处理。对方一个人瞒着我,心里也难受,没必要这样。

4. 要能同甘共苦。

5. 要有善心,不自私,要孝顺双方父母。此条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

6. 可以偶尔肉体上背叛,但不能精神上背叛。关于这一点的进一步阐述请参见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二:对于红杏出墙的个人理解

前4条最重要。第5条是女人起码的。

附加解释:本文仅代表Deminy对爱情婚姻的个人看法而已,仅适用于Deminy的未来爱人,并不适用于他人,切勿将本文有关言论当成爱情婚姻问题的普适原则。

[特别说明*]

条款1中,“我爱的人必须一心一意爱我”应改为“我爱的人应该一心一意爱我”。2005-09-15 2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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